单纯的就成龙的功夫而言,这部电影给观众带来了视觉上的享受,但是其中有很多的硬伤。

电影中,李督察选择莎莲娜做证人的选择很诡异。因为对于污点证人的要求有对犯罪情况知道内情;二是已经实施犯罪并且尚未受到法律追究等,而李督查选择莎莲娜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此人是否了解朱滔的罪行。朱滔的律师那么厉害,怎么会看不出来有诈?
好吧,就算是李督察想要逼迫朱滔有所行动从而获得指控证据,那么这个事件本身就构成了一个警察陷阱,说的再直白一点,就是我们今天的钓鱼执法。
我们面对普通公民被钓鱼的时候往往义愤填膺,但是面对犯罪分子被钓鱼的时候却拍手称快,这种差别对待到底是基于什么?难道就因为朱滔是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做出了对国家和社会有害的事情么?
且不说英美法系,就连天朝的刑法够规定了,非经法庭审判,任何人不得被确定有罪。也就是说,不管是对嫌疑人还是对无辜的人,钓鱼都是应当被禁止的。

朱滔对莎莲娜要当证人的反应很奇特,一开始并未决定要杀莎莲娜,因为在后面朱滔终于决定要杀莎莲娜还是在部下的劝告之下,所以陈家驹在接莎莲娜去自己家路中遇到刺客是很不合理的。按照当时朱滔说照顾莎莲娜的说法,最凶猛的办法也仅仅是将莎莲娜软禁起来,比较合理的办法应该是让莎莲娜和自己的侄子呆在一起。
怎么可能派几个人去行刺这么草率。

再说,在经历了路上遇险之后,陈家驹和莎莲娜一点都没有提高防备。在陈家驹的朋友得知阿美生气了去帮陈家驹追阿美之后,陈警官居然连门都没有关,之后又追阿美出门。如此这般,也太小看毒枭了。最要命的是,毒枭还十分配合的真的没有进行二次追杀。

第二天,莎莲娜逃走,请问她穿了谁的衣服,怎么回去的,她自己的车早在之前的械斗悲催了。好吧,姑且认为这个女的穿了陈家驹的衣服拿了他的钱走了,那么录音带呢?
录音带是个很神奇的存在,如果从一开始陈家驹录音开始录音机一直没有关过,按照一面35分钟的长度根本就不够录到莎莲娜撒娇那一段。那么只有可能是后来被打开,换句话说只有可能是被莎莲娜自己后来又打开。但是莎莲娜去睡觉之前肯定没有关录音机,录音机一直录下去等磁带完毕的时候肯定会自己停止,85年的录音机发出的声音应该还是很大的,为什么陈家驹没有被吵醒?
好吧,陈家驹睡得太死了,于是庭上没有出现的那段录音室被莎莲娜自己抹掉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干什么不直接带走磁带不是更加干脆么?难道这个女人悠闲到可以在准备逃跑的时候先掐着时间抹去自己的录音,万一中途陈家驹醒过来岂不是悲催?

莎莲娜为什么要逃走,她知道就算上了法庭,她也可以回答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再来说媒体报道陈家驹杀人。这个消息是怎么登出来的?为什么会说是陈家驹杀的人?
如果说陈家驹的手枪跟文警官的尸体在一起,那么合理的怀疑也应该是陈家驹也遭到不测,没有人会将杀人的凶器留在案发现场吧?
假定能够通过弹道鉴定发现子弹是从陈家驹的枪中射出,那么肯定也可以做指纹鉴定的,因为弹道比对的成果出现在指纹检验之后,我们注意到,朱滔那几个手下拿枪的时候并没有戴手套,一验指纹不久真伪立现了么?
但是后来我们看到,陈家驹挟持李督查的时候,他的枪在他自己手中,于是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情况:凶器不在现场,凶手失踪了很久才出现,一出现就被认定为凶手。
文警官死亡现场有什么可以确定陈家驹就是凶手的呢?
恕我愚钝,没有想出来。
所以很莫名其妙的,文警官被遇害,大家就百分之百笃定地认为是陈家驹杀的人,这个很不符合常理啊,哪个警察被杀了以后大家会先怀疑是平时跟他关系不好的警察啊?显然是要先怀疑是不是犯罪分子报复之类的。

陈家驹挟持李督查,不得不说,香港皇家警察中只有陈家驹一个人是真汉子,其他人都是酒囊饭袋,按照我的逻辑,挟持督察这样的大事,难道不是应该早就被特警一枪爆头了么?为什么整个警局的人表现出来的跟一个小公司被抢劫了没什么区别呢……

看到这里已经心累了……后面的结局无非好人抓住坏人皆大欢喜……
看的很烦躁,偏偏老师还布置分析里面的庭审和证人保护制度……


警察故事(1985)

又名:Police Story / Police Force

上映日期:1985-12-14(中国香港)片长:101分钟

主演:成龙 / 林青霞 / 张曼玉 / 董骠 / 楚原 / 曹查理 / 汤镇业 / 刘雅丽 / 卢敏仪 / 林国斌 / 

导演:成龙 / 编剧:邓景生 Edward Tang/成龙 Jackie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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